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2月19日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负责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并答记者问。
主持人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
胡凯红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请来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负责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先生,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负责人毛俊锋先生,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焦雅辉女士,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负责人崔钢先生,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工作组组长、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郑忠伟先生,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主任医师王华庆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有请曾益新副主任作介绍。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负责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曾益新
各位媒体的记者朋友们,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对我国疫苗研发和使用工作的关注。大家都知道,安全有效的疫苗是预防病毒性疾病最有力的科技手段。我们国家历史上对很多传染病的控制,在很大程度上都与疫苗接种起到的重要作用有关。比如大家熟悉的天花、麻疹、脊髓灰质炎,包括乙型肝炎,都是靠疫苗得到很好的控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新冠病毒疫苗的研发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每一个重要的关键节点都对疫苗的研发和使用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相关的政府部门和疫苗企业、科研单位、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检验机构,大家携手全力以赴,团结奋战,遵循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发挥了我国的制度优势、创新工作模式,由“串联改并联”,各项工作能够统筹推进。
我们同步开展了基于五条不同的技术路线同时开展的疫苗研发。从4月2日批准第一个疫苗进入I、II期临床试验,到6月份批准三个疫苗紧急使用,再到7月份以来多个疫苗陆续到境外去开展III期临床试验,总体工作应该说进展比较顺利。
目前,我们国家的疫情防控总体形势良好,但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仍然很大。其中外防输入,我们不仅要防止感染的人引发的国内疫情,还要防止物流带来的病毒,也就是说既有防人还有防物的问题。最近的几起散发性疫情,大家也注意到,其中有几起就可能与进口冷链物流有关系。随着冬春季来临,各地温度都在下降,所以疫情防控形势将更加严峻,挑战更大。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在总结前期紧急使用阶段的经验基础上,在冬春季节到来之际,对部分重点人群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对于疫情防控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部分人群主要是因为工作的关系,也就是岗位的关系,比如冷链物流人员、海关边检人员、医疗疾控人员,以及农贸市场、海鲜市场的工作人员,还有公共交通的工作人员等,他们由于工作的关系,被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相对比其他人群更高,所以把这部分高风险人群优先保护好,至少有两个意义,一是对这部分人群起到保护作用,同时也能够有利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有利于我们总体疫情防控工作。
要强调的一点是,这一阶段对这部分重点人群的接种,只是我国新冠疫苗接种“分步走”第一步,后续随着疫苗附条件上市或者正式批准上市,特别是随着生产供应保障能力、产量逐渐提升,对于涉及数亿人的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的相对感染以后危险性比较大的人群,我们叫做高危人群,以及后续的普通人群,疫苗接种工作都会全面有序地铺开。我们的目标是力争通过主动免疫的方式建立起群体免疫保护力,使新冠肺炎疫情能够尽快得到更加有效控制。
为了确保这一阶段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已经向成员单位和各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出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把好疫苗质量关,每一批疫苗都要经过严格检验;要确保冷链运输安全畅通、配送及时准确。要求各地都要精心设计接种方案,合理设置预防接种点,稳妥有序组织好接种工作,尤其是要做好接种时的医疗保障、接种后不良反应的及时处置和监测报告;要做好疫苗的科普工作,在新冠疫苗作为公共产品、知情同意的前提下,也要强化公民接种疫苗的义务和责任意识,争取做到高风险人群“应接尽接”,凡是符合条件者都能够按时接种。
我就先给大家介绍到这里,谢谢。
主持人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
胡凯红
谢谢曾益新副主任的介绍,现在开始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刚刚曾主任讲到,我们要在冬春季对重点人群开展新冠疫苗的接种,我想问一下,您能不能详细给我们明确一下这个重点人群都包括哪些人,他们都要到哪里接种?是医疗机构还是社区?他们是自己报名接种还是由单位组织接种?另外大家最关心的,普通老百姓如果有这个意愿,是否可以报名接种?谢谢。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负责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曾益新
这个问题请疾控局的崔钢同志来回答。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负责人
崔钢
谢谢这位记者。这个问题目前是公众都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刚才曾益新主任把我们当前接种的主要目的包括目前所处的形势跟大家作了介绍。我国疫苗接种的主要策略是结合当前国内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来考虑。我国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总体是平稳的,防控形势良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目前防控重点主要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所以,近期对于接种的重点人群,优先考虑这样一些人群,比如进口冷链物流物流、口岸、国际国内交通运输等感染风险较高的人群。他们接种疫苗具备了免疫力,就等于为更多的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场所或者环境先筑起一道屏障。
具体来说,我们国家目前接种的策略是按照“两步走”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接种。第一步,主要是针对部分重点人群开展接种,这些人群包括从事进口冷链、口岸检疫、船舶引航、航空空勤、生鲜市场、公共交通、医疗疾控等感染风险比较高的工作人员,以及前往中高风险国家或者地区去工作或者学习的人员,尽力缓解输入性疫情防控的压力,降低本土病例发生和国内疫情暴发的风险。
第二步,随着疫苗附条件获批上市,或者疫苗产量的逐步提高,将会有更多的疫苗投入使用。通过有序开展接种,符合条件的群众都能实现“应接尽接”,逐步在各人群当中构筑起人群的免疫屏障,来阻断新冠病毒在国内的传播。
目前,尽管我们是先为一部分重点人群安排了疫苗接种,其他暂时没有接种的群众也不用担心,我们还有很多有效的防控手段,比如说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场所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这些措施是在前期新冠疫情防控过程当中,包括疾病预防控制的长期实践当中,都被证明是非常有效的,所以大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关于大家非常关注的疫苗怎么打,到哪儿去打?目前各地都在积极落实为群众接种疫苗提供便利服务的各项措施。通常情况下,接种单位都是设在辖区的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者综合医院,一般所在的辖区都是涵盖的。
我们已经要求各地及时把辖区内的接种点、能够接种疫苗的单位,及时公布,包括地点、服务时间。如果接种涉及到一些集中的单位,我们也会考虑设立一些临时接种点,上门去服务。当然,接种条件一定要严格规范。同时,我们也会通知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到哪去打,什么时间去打,把时间提前预约好。另外,大家也可以咨询所在的辖区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也请大家关注相关信息发布平台,会给大家提供这些信息。
接种的时候,提醒大家,一定要按照当地通知的安排和提醒,比如要携带身份证,因为要做好疫苗登记记录,提供相关信息,每一针都要做记录的。另外,所有接种单位都设在医疗机构,大家去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平常去医疗机构的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比如戴好口罩,有些要配合医院扫健康码等。
同时去的时候,大家一定要按照接种医生护士的要求,主动提供身体情况,比如有没有对一些药物过敏,近期有没有发烧,这样工作人员会根据大家健康情况,给你一些医学建议,包括接种以后的相关注意事项,会详细跟大家介绍。
接种完以后,大家也要按照接种的工作人员安排,尽可能在那停留一段时间,比如30分钟,这样便于观察。同时,所有的接种点都会给大家提供接种新冠疫苗的凭证,供大家以后在各种场合需要的时候及时使用。我就简单介绍这些,谢谢。
澎湃新闻记者
根据媒体报道,新冠疫苗接种后,一些国家接种者出现了头痛、过敏这样一些罕见的严重的不良反应。请问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个人应该怎么办?医疗机构将如何处置?另外,一旦接种者出现了不良反应,应该由谁负责监测和报告?这种监测和报告将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谢谢。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负责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曾益新
这个问题内容比较多,先请医政医管局的焦雅辉同志回答,然后再请疾控中心的王华庆同志作一些补充。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
焦雅辉
谢谢您的提问。首先,我想大家还是非常关心接种疫苗的安全问题。我们知道,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的有效途径,通过接种疫苗对人体产生保护作用,但是也有个别的人在接种疫苗以后,它毕竟是个外来的抗原,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在这里面有两个情况可能要大家区分一下。
一是叫不良反应,这个不良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经过规范的接种以后,产生的跟接种目的没有关系或者意外发生的一些损害的反应,包括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这是我们说的不良反应,所有这些药品,包括疫苗,都会产生不良反应,这是在允许范围之内的。
还有一种情况叫偶合反应,大家可能也听说过。偶合反应是指接种者在接种的时候,恰巧是处于其他一些疾病在潜伏期或者发病前期的状态,在接种的时候,很巧合的,这个疾病也同时发病了。这种情况出现以后,它是跟疫苗的接种没有关系,并且跟疫苗的质量也没有关系,它不属于不良反应,所以这是一种偶合反应。
我们从前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观察到的常见的不良反应,就是在中国的疫苗观察到的不良反应,跟国外的还不完全一样,我们没有出现那么严重的不良反应。那么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头痛发热,还有接种部位局部的红晕,或者出现了硬块,另外还有一些人有咳嗽、食欲不振、呕吐、腹泻这样一些常见的不良反应。
为了做好这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安全保障工作,我们对于医疗保障提到了非常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我们在全国采取了几个措施:一是要求这次的接种点,包括我们这些接种单位、临时接种点,同时要符合两方面的条件,一方面要符合接种的条件,另一方面要具备医疗救治条件。我们对于这些接种单位以及参与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都进行技术培训,要培训合格以后,才能够上岗。确保这些人一方面掌握接种技术操作规范,另外对于常见的不良反应,能够快速识别、快速处置。近期我们已经开展了对接种人员以及医疗保障人员的培训工作。这是第一个措施。
第二个措施,我们要求各地把接种单位划分为若干个区域,我们在一个地方一般技术力量最强的都是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把这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划分到若干个责任区,他们每个医院要负责责任区内若干个接种单位的医疗保障工作。这些医院要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也要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和药品,在接种点提供驻点保障,一旦发生情况,能够及时处置。当发生还要继续处置的严重异常反应时,一方面要有120救护车快速转运,另外对口的上级医院要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多学科的诊疗,尽最大努力来确保这些接种群众的生命安全。
另外,我们也提醒各位接种者,在接种过程当中一定要实事求是地向医务人员如实反馈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有什么样的基础疾病,现在是不是正在处于疾病的发病期,有没有过敏史,是不是过敏体质等。
据以往的经验来看,这些不良反应往往都会在接种后30分钟内出现,所以接种者都要在接种以后在接种点停留30分钟。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出现一些问题,医务人员可以及时处理。30分钟以后,没有问题可以回家。回家以后,即便出现了刚才我提到的不良反应相关症状,也要及时就医。同时,也提醒各位接种者,要注意饮食、休息,保持接种部位的清洁、干燥,让身体机能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谢谢。
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主任医师
王华庆
下面我补充一下。关于不良反应,可能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其实也是我们预防接种工作过程当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关于疫苗不良反应如何去监测,如何去报告,我们国家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法规制度,包括在疫苗管理法当中,还有我们预防接种疑似不良反应监测方案当中,还有涉及到异常反应的鉴定办法当中都有相关规定。
按照这些规定,我再具体介绍一下我们的做法。可能你非常关心哪些是报告单位,哪些是报告人,其实在疫苗管理法,还有我们的监测方案当中,都明确了,像医疗单位、接种单位、疾控机构,还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以及疫苗的生产企业,都是责任报告单位。在这些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也都是责任报告人。可能大家也非常关心,我们要报告哪些内容。
关于疫苗接种后要报告哪些内容和什么样的疾病,接种多长时间可能出现的一些跟疫苗有关的情况,在我们的监测方案当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报告之后,如果需要进行调查的,因为在监测方案当中有这个调查的标准,如果需要调查的话,我们就会启动这个调查。启动调查之后,也会对调查的情况作出一个判断,需要做诊断的,由我们设在疾控机构的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来做出诊断,需要鉴定的,由我们医学会来做出鉴定。
另外我想跟大家说,涉及到异常反应监测,既然涉及到监测,它就有一个信息系统的问题。中国疾控中心已经建立了涉及到疫苗异常反应的监测系统,这些监测系统通过各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上来的数据,包括一些调查情况、一些诊断情况,我们也会进行定期分析,如果出现一些重要事件的时候,我们会进行及时分析,来评估疫苗接种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风险。
另外,我也想跟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我们国家关于疫苗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规范开展,实际上是在2005年疫苗接种工作规范颁布以后开始的。经历了15年的过程,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在专业人员的努力下,整个监测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在2011年和2014年的时候,世界卫生组织曾经对我们国家疫苗监管进行一个评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就涉及到疫苗不良反应监测的板块。根据他们的评估结果,我们目前在这两次评估当中,相关指标都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所以,我们现在有这样一套系统,有这样一些工作机制,也在保证疫苗预防接种顺利推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CGTN记者
目前使用的三种疫苗的有效期是怎样?如果过了有效期,是否还需要再次接种?另外,大家可能关注如果打了新冠疫苗,是不是还要继续戴口罩?谢谢。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负责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曾益新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首先要强调一点,病毒发现的时间还不到一年,所以现在我们说这个疫苗能够保护多长时间还为时过早,还不能下这个结论,还需要后续持续跟踪研究,到时候希望能够有个比较好的结果。但是,我们还是有一些信息,可以有助于我们判断疫苗到底能保护多长时间,提供一些信息。
一是在2月份开始做的一些动物实验,在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当时是给猴子打了疫苗之后,证明这个疫苗确实能起到保护猴子的作用,这些猴子现在都还在,所以我们现在仍然可以继续病毒攻击它。最近我们做了一些实验,证明它有保护作用。从2月份开始,到现在有接近9个月的时间了。
二是在3月份启动的I、II期临床试验,有很多志愿者进行了临床试验,一直都进行了随访,检测他们的抗体,也还是持续存在。
三是很多医疗机构,对出院的康复病人进行随访,出院以后的抗体是否还持续存在。很多医疗机构都在做,我了解到,深圳市传染病医院第一个出院的病人是1月23日,总共随访了400多病人,他们发现,许多病人最长的有10个月都还有抗体存在。所以这些证据都提示,疫苗保护期,按世卫组织的规定要求的半年以上,基本上没有太多的疑问。当然,至于说保护期能不能像很多病毒性疫苗一样,能够终身免疫,或者至少保护五年十年,还不能下这个结论。
另外,刚才记者朋友提到,是不是像流感疫苗一样每年打一次,这里面可能有一个概念的问题,流感疫苗为什么每年打一次?不是说因为流感疫苗保护期不到一年,是因为流感病毒变异特别快,今年可能是这个亚型在流行,明年可能换了一个亚型在流行,所以我们要随时调整疫苗,而不是说因为疫苗的保护期是一年,是因为病毒变异了,不同的亚型在流行。所以,应该说不存在半年或者一年要重新再接种一次,比较乐观的估计,可能性不大。
至于提到打了疫苗以后,相关的防疫措施,刚才雅辉同志、崔钢局长都提到了,尽管我们相信疫苗安全有效,但是接种新冠疫苗以后,还是要求大家继续维持个人防护措施,包括戴口罩、保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这些好习惯,毕竟疫苗的保护作用不是百分之百的,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疫苗说保护率达到百分之百的。而且特别是在当前群体免疫还没有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我们建议即使打了疫苗,这些防护措施仍然不减,以更好地保障大家的安全。谢谢。
南华早报记者
我们刚才提到一些重点人群要全面接种,甚至可能包括后面附条件上市之后,涉及的人群有多少?具体细分是什么?还有,到全面接种,我们要满足这些人群,有条件上市之后一些普通人的接种,今年年底,甚至明年上半年,涉及的这些疫苗的产量能不能满足这些人的要求?能不能给我们一个产量的数字?谢谢。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负责人
毛俊锋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大家都很关心疫苗的产能产量,其实疫苗是一种生物制品,大家知道,生物制品从实验室的小规模制备,到实现大规模的工业化生产,确实是很困难的一步。
今年3月份的时候,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工作时,就前瞻性地给我们指出,要推进疫苗研发和产业化链条的有机衔接。所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的牵头单位,我们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这一重要指示批示,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部署和安排,我们与疫苗研发专班紧密合作,密切跟踪疫苗研发的进展,推动企业加快产业化进程,全面地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的规模化生产准备。我们主要开展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生产调度。工业和信息化部专门成立了新冠病毒疫苗的生产保障工作专班,我们每周对这些重点企业的产能建设进度进行调度,同时还组织相关省市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志安排专人去对接企业,开展“一对一蹲点式”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在像土地、资金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
二是加快推进产能建设。各条技术路线的企业,我们都要求同步推动产能建设。到目前为止,大家可能也知道,像国药中生的北京所、国药中生的武汉所、北京科兴这三大企业已经圆满完成了今年的产能建设任务,同时也通过了多部门联合组织的生物安全检查,应该说已经具备了规模化生产的各项条件,目前能够满足现阶段重点人群的接种需求。待药监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批准上市之后,我们可以立即组织大规模的生产。当然,其他企业的产能建设也在按照计划有序推进,这点请大家放心。
三是保障疫苗生产供应链畅通。疫苗生产过程确实比较复杂,涉及很多环节,而且技术含量也很高,所以我们对新冠病毒疫苗的产业链、供应链也作了全面梳理,指导企业对这些生产物料的供应风险做好研判分析。同时,推动一些关键物料加快生产技术攻关,组织上下游企业加强供需对接。我们还要求生产企业对一些关键的生产物料,从现在开始就要加大市场采购和商业储备力度,要确保新冠病毒疫苗生产供应链稳定。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强生产调度工作,推动企业通过生产车间的改造、生产技术的提升等一系列方式,进一步扩大产能,全面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的生产组织和保障工作。谢谢。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
我国已于7月22日正式启动新冠疫苗的紧急使用,请问紧急使用接近5个月来,安全情况怎么样?现在能让老百姓放心去打吗?谢谢。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负责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曾益新
这个问题请疫苗专班的郑忠伟同志回答。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工作组组长、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郑忠伟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大家可能都还记得,在10月20日的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有过相应的介绍。大家都知道,新冠肺炎疫情是百年不遇的全球传染病大流行,正如刚才曾主任介绍的一样,为了保护高风险人群,我们在6月份依法依规批准了新冠疫苗的紧急使用,从7月份开始,进行了新冠疫苗紧急使用的接种工作。
7月份以来,到目前,在自愿、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对高风险暴露人群进行了紧急接种,目前累计已经完成100多万剂次的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工作。经过我们严格的不良反应监测和追踪观察,没有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
其中有6万多人赴境外高风险地区,也没有出现严重感染的病例报告。这些赴境外去的人员,我们现在收集到的一些聚集性感染的案例,从这些案例当中也看出来,接种了疫苗的人和没有接种疫苗的人的感染风险和感染程度有显著的差异。
同期,我们用于紧急使用的灭活疫苗就是国药中生的两款、科兴的一款,在境外也在开展三期临床试验,到目前已累计有7.5万人、15万剂次人员的接种。研究表明,没有出现严重的安全隐患。
我想,正因为有这样的一个基础,我们才能够确定这次在重点人群当中开展新冠疫苗的接种工作。谢谢。
环球时报记者
最近有媒体报道说,世卫组织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时间的改变,病毒也出现了一些变异。我想问一下,目前全球范围内新冠病毒变异的情况是怎么样的?以及这会不会影响疫苗的有效性?谢谢。
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主任医师
王华庆
谢谢这位记者提的问题。关于病毒变异,可能是作为研发疫苗的和疾病防控的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其实,病毒作为一个非常简单的生物,它变异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一般来说,这种变异不会影响到疾病的严重程度,也不会影响到疾病的传染性,也不会影响到疫苗对这个病毒的免疫效果。
作为新冠病毒来说,它作为一个RNA病毒,它的变异可能要比DNA病毒稍快一些。这个问题,从世界卫生组织也好,各个国家相关机构也好,包括疫苗研究企业也好,对它的变异都在一直关注,也在开展一系列相关研究。目前的研究结果显示,这种病毒的变异变化其实还是在一个正常的范围之类,没有看到它对疫苗效果的影响。
有两个研究,我可以跟大家说一下。我们都知道,现在病毒分离出来之后,一些研究机构或者防控机构都会对病毒进行基因测序,目前全球共享的基因测序有几十万,通过对当中十余万测出来的序列质量比较高的病毒做了比较,没有发现有大的变异,出现的变异也是在正常范围之内。另外,我们国家相关单位也用前期研发的疫苗产生的抗体,对不同来源包括国外的毒株进行中和试验,通过试验来看,它的免疫效果还是比较好的,也没有出现改变的情况。
当然,这个病毒后期是不是会有大的变异,不管是从世界卫生组织来说,和各国的相关机构来说,还有疫苗企业来说,还会持续关注、持续进行研究,通过这些研究得到的一些数据,得到变异情况的分析,也为后续包括疫苗的使用策略研究,为疫苗使用提供相关的证据。所以总的来看,现在这个病毒的变异没有看到对疫苗效果的影响。
中新社记者
请问如果接种者出现了比较严重的不良反应,是不是会得到补偿?如果有的话,主要是哪些方面的补偿?还有如何申请这些补偿?谢谢。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工作组组长、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郑忠伟
我国疫苗接种出现罕见的严重不良反应的鉴定和补偿,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管理机制和体系,各地也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都制定了疫苗接种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补偿的相关制度,而且在具体实践工作当中,已经积累了比较好的经验,具有比较好的基础,能够妥善处理疫苗接种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补偿问题。
这次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如果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各地也会按照已经具有的相关原则进行处理。谢谢。
香港中评社记者
我国现在正在进行三期临床试验的新冠疫苗进展如何?大概什么时间普通公众可以开始接种这个疫苗?有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表?谢谢。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工作组组长、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郑忠伟
感谢记者对咱们中国疫苗研发进展的关注。大家都知道,新冠疫情发生以后,我国布局了五条技术路线,推进疫苗研发。到目前为止,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我们进入临床试验的疫苗,进入三期临床的疫苗,都处于全球第一方阵,而且我国国药中生的两款灭活疫苗,还有科兴中维的灭活疫苗是全世界最早开展三期临床试验的。
正如大家知道的那样,由于我国疫情防控做得很好,国内不具备开展三期临床试验的条件,所以我们五款进入三期临床试验的疫苗都是在国外开展的三期临床试验。
我们开展三期临床试验合作的国家和地区,并不是或者大多都不是目前全球疫情发生最高的国家和地区,因此获得三期临床所需病例的速度自然就不是最快的,这也符合科学规律。
就目前情况来看,我们走得比较快的疫苗已经获得了三期临床试验中期需要的病例数,近期已经在滚动向国家药监局提供相关材料。我想,待数据揭盲以后,一定会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的数据,如果数据达到相应的标准,国家药监部门将会批准附条件上市或者上市,我想那个时候,我们的疫苗就会更快地普及,更快地提高产量,因为我们已经做好了大规模生产的准备。谢谢。
南方都市报记者
我们关注到,目前多个外国疫苗研发企业都披露了新冠疫苗的售价,目前国内部分地区的定价为200元/针,请问全国范围内是否都会采用这一价格,未来还会降价吗?谢谢。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工作组组长、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郑忠伟
我就简单再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在10月20日的发布会已经讲过了,我想,关于疫苗的价格,它首先是一个以企业为主体,但是我们有几个原则还是必须要遵循的,第一个是公共产品属性的原则,既然是公共产品属性,我们最终定价的依据就是成本。而且,这个疫苗的价格,还要随着生产规模和使用规模扩大而不一样,随着疫苗批准附条件上市以后,它会形成相应的价格机制。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
刚刚曾主任介绍了,要对符合条件的群众“应接尽接”,请问目前是否有全民接种的必要性和计划?是否有具体的时间表?谢谢。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负责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曾益新
谢谢这位记者的问题。我们非常明确,新冠疫苗要作为一个公共产品提供给广大群众。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应该说在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下,全国各行各业携手共同努力,我们国内的疫情控制得非常好。但是目前疫情控制得好,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高枕无忧。
从最近这些天的情况来看,外防输入的压力还是非常大的,无论是因为人的因素还是物的因素,给我们造成的威胁都非常大。传染病的特点就是它的流动性,在今天交通非常发达的“地球村”的大背景下,我们一定要想方设法地为更多人提供好免疫保护,才能最后实现对于整个疫情的控制。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开展疫苗接种,不光是对中国老百姓的保护,也是为全球的疫情防控作出一份中国的贡献。所以,我们一定会根据疫苗上市批准情况,根据疫苗的产量和供应能力,来逐步提升、逐步推广、逐步普及。谢谢。
彭博新闻社
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中方是否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中方的疫苗能够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并且中方将会何时向其他国家提供新冠疫苗?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工作组组长、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郑忠伟
我刚才回答的问题已经提到了关于有效性数据的问题。因为我们现在三期临床进展最快的疫苗企业,在近期刚刚获得可用于中期揭盲的病例数,正在滚动提交相关材料,待数据揭盲后会向大家公布。
至于第二个问题,大家可能都记得,在第73届世界卫生组织大会上,习近平主席承诺,中国的新冠疫苗研发成功并投入使用后,将作为全球公共产品,为发展中国家的可及性和可担负性作出中国贡献。目前我国在规划疫苗产能的时候,已经作出了相应的安排。谢谢。
主持人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
胡凯红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
文本来源:健康内蒙古官微